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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艳蓉:寻求互联网金融的法治逻辑

  本文发表于《金融法苑》2014年第2期。点击此处下载文章PDF版本。

  

  忽如一夜春风到,互联网金融浪潮席卷全球,不仅占据街谈巷议的头条,更成为万千民众踊跃参与的盛宴。从虚拟的比特币、神通的第三方支付与移动支付,到投融两便的P2P与众筹、精准定位的网销与“宝宝们”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蕴含的划时代创新,惠小民而汇聚天下闲财,重数据而征信普罗众生,让小利而通达五湖四海,善结盟而驰骋金融帝国,构筑出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一方“美丽新世界”,并以其普惠、亲民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方式洞开经济民主化的大门,普遍增强了人们的幸福感。

  然而,这一横空出世的精彩世界,并非风平浪静。在悄无声息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同样隐藏着人性的贪婪与丑恶,利欲熏心下的铤而走险、蒙昧无知并未销声匿迹。利用比特币大肆洗钱,借助P2P平台非法集资,虚构高收益项目的庞氏骗局与随后的携款潜逃,灿若莲花却查无对证的虚假营销,以及个人金融信息大规模被泄露和恶意利用,种种侵害个人财产与信息安全的事件被互联网这一“双刃剑”所放大,一时之间似乎遮蔽了互联网金融的光辉,引来阵阵喊打之声。

  与此同时,对致力于“高大上”服务的传统金融而言,贴近草根、勇于向下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摧枯拉朽般的观念冲击。业务优势的强强联合效应,储蓄转投资的来去自如,消费并支付联动透支的一体化便利,侵蚀了传统金融机构垄断金融市场的制度福利,粉碎了大机构的优越感和一统江山的企图心。金融“外行们”短期内蓝海制胜和财源滚滚的长尾效应,在促使“惊觉”的传统机构争先抢占互联网金融一亩三分地的同时,也引发了对互联网背景下“金融安全”居安思危的忧思和对另一种“公平竞争”的争论。

  与许多在乱序中野蛮生长的创新不同,互联网金融似乎向人们更多地展示了一个有着精细的框架结构、严密的权责规则,以及环环相扣的风控举措的创新范式,尽管这种范式至今仍被视为是远离传统金融规则与监管的彼岸。很显然,在不主要依靠大金融机构信用或资产担保取得信任,人际间更为陌生的互联网世界里,能否建构起彼此的信任并因此降低风险直接攸关生死。也因此,所有参与者无不极尽所能地强化规则与风控在业务操作上的核心地位。

  君不见,许多法律从业人士华丽转身,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创业者;传统金融中的风险缓释措施被资深业内人士移花接木;技术大佬们更充分利用互联网高效处理标准化、数字化信息的长处而生成洞察毫末的“云端”和网络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以春风化雨之力催生了万万千千普惠草根的创新,却又以大浪淘沙之势涤荡走千千万万进化论中的被淘汰者。这一波澜壮阔的过程,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形塑着市场的自有秩序,其中的创新与观念更新、秩序形成,才刚刚开始,远未结束……

  有史以来,创新与监管从来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面对无远弗届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者是耐住心焦,静观事态发展再出手,还是比照传统金融规则,枪打出头鸟?无疑,选择该出手的时机,以及背后的理念支持,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也决定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注意到,近段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喧嚣,正在被一种蓬勃发展之后的市场理性所替代。更加注重客户体验,更加贴近客户需求与更好地保障客户利益以增加客户黏性,正在成为市场的自觉选择。奔流不息的时间正在给予市场运用达尔文定律的机会,这绝非一场随性起意,too young too simple的游戏,市场自有裁决。

  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有着其独特性和运行空间,保留同种业务的同一监管固有必要,但规矩如已变,怎得方圆?监管者不妨适时地作壁上观,本着守住风险底线的开放态度,稳坐钓鱼台且看百舸争流,给这个新生市场一定的发展空间与时间。这不仅能够免于落入维护传统金融的诟病,博得支持金融创新的美名,也能借市场之力化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症结,促进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并加快混业经营,生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更广泛意义上,也可能因此完成一场功德无量的全民金融与风险普及教育,善莫大焉!果真如此,监管者并非无为而治、无功而治,而是践行智在民众、治在市场,这正是互联网金融的法治逻辑。

  此辑《金融法苑》,以“互联网金融与法律”为题组稿专刊,通过预售众筹方式成功筹集稿源与出版经费,也算是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潮流了一把。其中的因思想开源而汇聚读写观点,预售、写作、发行联动的体验至今令人心潮澎湃,有感而作,是为记。

  (文/洪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