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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期北大企业法律风险论坛成功举办

  20191129日晚1840分,由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二十九期企业法律风险论坛在北大二教314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特别邀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继平律师主讲“公司法规则的合同解释路径”这一专题。论坛吸引了北大法学院的同学以及校外的专家学者到场聆听。

 

  在经过在场听众热烈的欢迎后,讲座正式开始。

 

  讲座的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雷律师提出公司是一束合同的集合,他探讨了公司中存在的合同关系并谈论了这些合同关系的特殊性,为整个讲座奠定了基础。在第二部分中,雷律师聚焦了设立中的公司纠纷,通过对比《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文,尝试用合同解释的方法去理解司法解释条文背后的逻辑。在第三部分“出资义务纠纷的合同解释”的主题下,雷律师主要选取“公司对欠交出资股东的诉权”、“其他股东对欠交出资股东的诉权”、“债权人对欠交出资股东的诉权”这三个视角,尝试用合同解释的路径来理解《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和《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逻辑。在第四部分中,雷律师从分析判断股东的依据,到畅谈股东资格的相对性,再到界定股东权利为请求权,循循渐进地讲述了“股东资格纠纷的合同解释”这个主题。在第五部分中,雷律师着眼《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和《公司法解释四》第五条,阐述了公司决议纠纷的合同解释方法。在第六部分的“股权转让纠纷的合同解释”主题下,雷律师从“损害优先购买权是侵权行为还是违约行为”和“受让瑕疵股权的责任”这两大疑问出发,分析了有关公司法规则的一些合同解释路径。

 

  在雷律师完成了讲座内容的讲述后,进入了提问环节。在此环节,在场无论是博士生还是研究生都争相向雷律师提出疑问,雷律师也对同学们的疑问一一作答,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最后,在在场师生满场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