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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文教授主讲“改革开放与中国经济法的四十年”

  2018年12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获得者张守文教授莅临南开大学,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改革开放与中国经济法的四十年”的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张守文教授概括性地介绍了改革开放引发的广泛制度变迁,其中就包括经济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本次讲座以此为逻辑主线,并从“改革开放-制度变迁”(改革开放引发的制度变迁)以及“制度变迁-经济法”(制度变迁过程中经济法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两个维度展开。

  在分析经济改革引发的制度变迁时,张守文教授选取了分配关系调整的视角。以1993年“市场经济入宪”为界,我国的经济改革可分为前后两个不同阶段,这两个阶段先后形成了“分配-产权型”和“产权-分配型”的制度变迁模式。并且相关的制度变迁从“以政策为主”转变为“以法律为主”,制度目标也从“短期促进为主”转向“短期促进与长期保障相融合”。在上述制度变迁过程中,财税、金融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各类经济法制度也相应的产生发展。

  而分析对外开放引发的制度变迁时,张守文教授则基于涉外关系调整的视角。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调整完善,我国涉外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逐渐从涉外经济管理关系转变为涉外经济调制关系,经济立法也从早期的主要集中于涉外领域到涉外立法与本国立法不断融合。

  之后,张守文教授对制度变迁中经济法制度的成长历程进行了简要梳理。从中可以看出,经济法制度的成长既与改革开放及其引发的整体制度变迁密切相关,也得益于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正是因为国家在推动改革开放的同时着力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才使得经济法得以产生发展。正是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发展,才使经济法不断融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并在政策性与法定性、确定性与变易性、统一性与分散性的平衡中,实现自身的健康成长,从而成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最后,张守文教授总结道,通过观察经济法四十年的制度变迁,可以揭示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等诸多关系的冲突与协调,理解分配关系调整和涉外关系调整的重要价值,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有效运用经济法规范各类主体行为,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乃至全面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

  讲座结束后,在场师生与张守文教授就我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现状与改善,我国是否存在经济宪法、经济法哲(理)学,经济法学科的应用性,税法中税收法定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的平衡,我国是否会制定税收基本法,税收法定原则是否会入宪,法学学科独特的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张守文教授逐一耐心解答,在场师生受益匪浅、收获满满。

  新闻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

  通讯员 刘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