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者追踪» 我院多位教授受邀参与"债券违约的法律责任"研讨会

我院多位教授受邀参与"债券违约的法律责任"研讨会

2019年10月20日,“债券违约的法律责任”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我院郭雳教授、蒋大兴教授、刘燕教授与洪艳蓉副教授受邀参与本次论坛。

 

蒋大兴教授主持了会议的第四部分,主题为“中介责任总体思考”。在发言中,蒋大兴教授引出了中介服务机构在债券发行以及债券发行后的履行过程当中的地位、中介机构的法律关系建立的对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洪艳蓉副教授就证券中介机构的问责与免责问题进行了发言。她认为,首先,关于中介机构的问责基础是否有效的问题,应该关注执法行为和预期目标之间是不是有高度契合,如果有则认为有效;其次,关于中介机构的免责是否存在的问题,要从中介机构的身份和功能、中介机构的双层代理问题以及勤勉尽责的判断几方面进行考虑;第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标准目前是原则性规定,规定属于合规性标准还是基于风险的审慎标准不清晰,导致难以判断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最后,针对证券法三审稿的内容,她提出了适当提高违法责任上限、明确免责事由、区分中介机构的不同身份和作用、授予中介机构必要的执业权限等建议。

 

郭雳教授、刘燕教授也受邀出席该研讨会,并在评论环节分别进行了发言。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锋,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施天涛出席。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的代表,来自民生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湘财证券、九州证券、东吴证券、德邦证券、华菁证券、开源证券、新时代证券、腾讯金融研究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中介机构和市场人士代表,以及有关高校研究生,共12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本文转载摘编自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官网

原文/邢会强、马俊、王桂英、陈思语、黄贺琪、任妍姣、徐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