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者追踪» 蒋大兴:公司法的“人民性”

蒋大兴:公司法的“人民性”

  2018年9月9日上午,蒋大兴教授在湘潭大学法学楼西附一楼模拟法庭进行了院友论坛。本次论坛由湘潭大学法学院刘铁光教授主持,受到了极大关注。

  蒋大兴院友于1993年自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位;2006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经济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是著名的公司法学者。2017年3月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7年4月入选教育部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在此次论坛中,蒋大兴教授围绕公司法的“人民性”这一主题,分别从公司的性质,公司法的结构以及公司内部权力义务的配置三个方面来阐述公司法的资本主义逻辑这一概念。并明确的指出当下公司法资本主义逻辑所存在的四大问题:非营利机构、公共企业被忽视、商事公司引发信任危机、融资评价以利益为中心以及忽视市场经济公共性。

  随后,蒋大兴教授就如何重构公司法的资本主义逻辑提出自己的三点看法,并以“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结尾,表达了对道德培养的重视。  

  (新闻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点击此处查看来源